北京中科白癫分医院 https://yyk.39.net/hospital/89ac7_news.html 以下文章来源于谎言终点站,作者与网同舞 年12月31日,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经过12月17日和18日两天审理的“邓智天、冯文秀等组织领导传销罪”案,终于迎来了一审宣判! 请看判决书(来源于网络): 判决结果如下(判决书第21-23页): 1.邓智天: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万元; 2.冯文秀: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万元; 3.邓萍: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万元; 4.石俊武: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万元; 5.王国惠: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30万元; 这总是实锤了吧?! 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去法院确认。 你若是再不信的话,真是没辙了! 只能说,被洗脑洗得“黑白不分”、“真假不辩”了! 下面,根据这一判决书,回答几个“智天家人”的问题。 一、为什么在罗甸? 有人问:智天公司在四川成都,为什么在贵州罗甸审理? 根据判决书第20页,此案是源于涉案人之一“王国惠”因电信诈骗报案而起,公安机关发现其银行账户流水异常,才顺藤摸瓜,查出智天金融一案。 由于罗甸是最初受理立案地,因此,在贵州罗甸审理是很自然的。 其实,很多案件都是这样的,比如“龙爱量子”公司在深圳,但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判的! 二、犯了什么罪? 我们来看一下判决书中的内容(12-13页): 我们来看以下几点: 1.参与人员达人,也就是11万人,销售股权金额超过10亿元; 2.传销的“推荐奖”和“返利”高达50%,也就是说10亿元资金,其中5亿元被各级团队长和推荐人瓜分了!这就是团队长和推荐人大肆拉人的目的所在!也就是至今还在疯狂洗脑,不断用谎言进行欺骗会员的原因所在! 3.智天公司并无实体经营,进行公司和邓智天的虚假宣传,虚构22万亿古玩,鼓吹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换句话说,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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