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红网」 ——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贵州时发现,黔南州罗甸县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非法捕捞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保护鱼类及其生存环境。(12月22日澎湃新闻) 珍稀鱼类生存遭威胁,鱼类资源保护方面不作为的罗甸县地方政府难辞其咎。罗甸县今年2月发布的核心区全年“禁渔令”形同虚设,核心区内非法捕捞依然猖獗,这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措施不当密切关联。 核心区两条河流,设有乡镇、县、州三级共16名河长,制度优势却未能转化成实际的成效,问题出在落地执行环节。相关部门在执法中存在认知不到位、措施不精准的问题,与此同时各部门之间没有做到兼顾分工与合作,信息沟通缺乏主动性。“禁渔”工作的开展,立法、立规只是第一环,政府部门对此施予足够的重视,足够大的监管力度、执法力度,民众才会把“严禁非法捕捞”记在心上。蒙江坝禁渔是整个区域的事儿,“河长制”每一级的负责人要监管好本区域,也要加强沟通、打好配合,群策群力共同打好禁渔狙击战。 周边餐馆公然售卖野生鱼,是生态环保意识的欠缺,更是对于“禁渔”法律法规的漠视,亦反映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失职。遏制非法捕捞,亦须正本清源,斩断野生鱼的违法销售渠道。罗甸县市场监管部门须加大监管力度,彻底清查并严厉打击周边餐馆、菜市场等交易场所的非法兜售野生鱼的行为。 威胁到野生鱼类正常生存的,一边是非法捕捞的魔爪,另一边是“育儿场”的破坏。罗甸县水电站工程筑坝拦水,未建设鱼类洄游通道,致使斑鳠等鱼类正常的繁衍受阻。同时水电开发、工程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多,处理难度大,政府有关部门更应啃好硬骨头,及时整改水电站,采取妥当的补救措施,减轻对鱼类生存环境的影响,保证鱼类正常的繁衍生息。 作为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蒙江坝区当仁不让需担负起保护鱼类资源的责任与义务,这不仅仅是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更是地区长远发展的需要。对于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罗甸县政府各部门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人、财、物的投入集中火力整改违规的大坝、水电站,修建过鱼措施,修复河道。同时,坚持“严”字当头,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优势,禁渔区的监管按照区域进行划分,责任到人。加强保护区和销售市场双渠道监管,日常巡查要更勤,巡查要更全面,谨防漏网之鱼。执法必严,对于区域内的非法捕捞、市场上的违法兜售野生鱼事件,一经发现,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绝不纵容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此外,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畅通群众禁渔举报渠道,并建立起举报的落实机制,把群众合理的反映真正落地执行下去。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生物多样性保护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义举。这一观念要深入人心,政府部门首先要带好头,平衡好经济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直面生态问题,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用更强的监管、更严的执法为珍稀鱼类的生存、繁衍保驾护航。 文/邹冰倩(华中科技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邹冰倩 编辑:刘昱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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